2017-06-27 09:37:42 来源: 点击数:3298
关于公布2017年度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市直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1】40号)精神,为顺利做好2017年度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决定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培训中心等9家院(校)为2017年度市本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承训机构,现予公布。 附件:宁波市本级2017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及招生专业 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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