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87号)要求,2018年下半年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至1月15日开始申报。
哪些人可以申报?
每人能拿多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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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标准和要求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7〕49号)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
该目录及标准自正式发文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有关目录标准,自本文实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已开始补贴人员不受次年起发布的目录影响,仍可继续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36个月,允许中途中断,但需在首次补贴计发之日起五年内申领完毕,五年后补贴资格不予保留。
对同时符合区一级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行选择享受市或区岗位补贴政策,但二者不得重复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申报办法
岗位补贴申报实行半年一次。
申报企业应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http://www.nbzypx.com),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后,经所在区的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8年度紧缺岗位补贴材料的网上材料报送(因2018年新目录发布,2018年上半年申报工作在正式发文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下半年仍按正常时间申报,即2019年1月前10个工作日申报)。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培训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培训服务网根据企业社保缴纳地(社保缴纳地为市本级的,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信息,将补贴申请提交至相应区人社部门经办机构。企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区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 社会保险参保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应于规定日期前,将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服务窗口(职能科室)。